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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首宗针对香港国安法刑期分级制的终极上诉案宣判。香港理工大学男生吕某在网上社交平台煽暴煽仇及鼓吹“港独”,承认干犯香港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原判囚3年8个月,因案件属香港国安法列明的“情节严重”,最低刑期为5年,法官遂改判囚5年。他早前获批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考虑近两周后,22日早上10时宣判裁决,驳回吕某上诉,维持原判。
香港终审法院。 图片来源:香港星岛网案件本月9日在终院审理,围绕香港国安法分裂国家罪中有关“情节严重”者,须判处5至10年监禁的刑期限制是否强制。律政司一方指出,香港国安法第33条有关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文,不包括认罪,被告不应获减刑;又以谋杀罪须判终身监禁为例,指强制性刑罚才能反映罪行严重性。
据悉,吕某被指于2020年6月至9月期间,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吕某承认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煽动暴力、分裂国家帖文,并向示威者出售武器包括胡椒球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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