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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2年扎实推进治污攻坚重点任务,严把陆源污染入海“闸口”。截至2022年底,山东全省已整治入海排污口20882个,占全部入海排污口的99.8%,超过年度整治任务19.8个百分点。
山东省政府2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情况。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在会上表示,近年来,该省把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作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采取系列创新举措,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稳定在90%左右。
赵辉说,在入海排污口整治方面,山东创新实施“红旗”“蜗牛”榜激励机制,组织对已完成整治的入海排污口开展“线上线下”逐口核查,鼓励实施入海排污口监测试点。同时,山东把入海排污口整治与促进海洋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引导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由“大引大排”向节能减排转变、由单层养殖向多层养殖转变、由单一养殖向种养结合转变、由无序排放向集中管理转变,多措并举推动海水养殖尾水排口整治。
为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山东围绕涉氮企业、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河道、闸坝等9个重点,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省市联合行动。
据赵辉介绍,专项行动采取“徒步巡查摸底数、加密监测找重点、追根溯源查问题、厘清责任拉清单、精准科学定方案、执法督察抓督办”的六步工作法,累计巡河15000多公里,加密监测3125个点位,获得数据14909个,排查出入海河流总氮污染问题2469个。目前,已完成90%的问题整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城市建成区“两清零、一提标”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显著提高。
另据发布会消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全方位保障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明确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及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任务目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表示,2022年,山东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超过80%,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达到100%。2023年,该省将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环境质量在连续三年大幅度改善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向好;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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