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台记者曾晓蕾 常杨 谷思静 肖星 刘强 李东宇)
关键词: 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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