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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30,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中均未出庭的刘鑫到庭参与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
此案于1月10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69.6万元。刘鑫提出上诉。
目前,庭审正在进行中。(总台央视记者 曾晓蕾 常杨 谷思静 肖星 )
关键词: 提出上诉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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