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开展“乱鸣喇叭”治理。交警部门提醒,每天0时至24时,在深圳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乱鸣喇叭”,非必要禁鸣喇叭;如遇必须使用喇叭的情况,应当控制鸣喇叭次数及时长。
交警部门对近三年乱鸣喇叭违法多发路段进行了梳理,违法数量前10名依次为宝安大道、兴海大道、洪湖西路、丹梓大道、龙岗大道、月亮湾大道、深南大道、妈湾大道、罗沙路、春风路。
据介绍,深圳交警决定于近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严查“乱鸣喇叭”违法。重点查处以下6类“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其他情况不应“乱鸣喇叭”。交警部门也表示,禁止“乱鸣喇叭”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让使用喇叭,但是在必须使用的紧急情况,应当控制鸣喇叭次数及时长,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货车、泥头车等重点大型车辆一直是市民投诉“乱鸣喇叭”的重点对象。对此,交警部门将建立大型车辆“乱鸣喇叭”违法“黑名单”库,对因乱鸣喇叭处罚达2次以上的大型车辆纳入“黑名单”库,重点关注、加强管理,在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中严格把关,督促相关车辆及企业加强整改,自我规范。
需要提醒的是,深圳交警会在行动中启用鸣笛声呐抓拍设备,通过利用基于声呐检测的声援定位、视频检测等技术,可对三个车道80米范围内的机动车鸣笛违法行为进行实时采集,一旦违法鸣笛车辆被抓拍,其车牌号便会在大屏上显示,以此实现对特定区域鸣笛车辆的实时探测、高精度定位、自动查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违法车辆会被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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