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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青岛银保监局印发《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青银保监规〔2023〕1号)。表示将扩大可回溯管理范围,对于向自然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全部通过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对销售过程予以记录。明确产品信息披露、投保人确认及签字等应予记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对系统建设、录制质量、质检控制、资料管理等提出要求,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双录”基本用语示例供各公司参照使用。组织开展销售可回溯稽核调查,着力整治可回溯管理完整性、规范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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