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8日讯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督办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4·1”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4月1日,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磊,项目负责人周士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兆良,项目负责人张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徐刚,项目负责人闫杰伦),监理单位为山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济南市,法定代表人陈文,项目总监袁洪周)。
天眼查显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为山东鲁班控股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实缴资本1亿人民币。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为日照市飞泰能源成员,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实缴资本3亿人民币。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为太阳雨控股集团成员,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要求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鲁建发〔2020〕3号文件关于从严从速落实处理处罚“六个一律”措施规定,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和对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
《通知》要求,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唐福晨 报道
关键词: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手机版 投诉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www.baiduer.com.cn 爱好者日报网 版权所有 联系网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