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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2日讯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我是济宁高新区一小区业主,因物业公司交接,原物业公司欠我车位管理费,一直不给我。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收到留言后,济宁高新区安排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调查处理。经核实,目前您的车位费用已退还。下一步,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继续监督,督促物业公司服务。
电话回访时,这位网友告诉记者:“之前是因为新旧物业没有交接好。该退给我的部分钱,已经退给我了。”
闪电新闻记者 徐珊珊 刘晓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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