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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孙晓 报道
本报讯 “我建议,咱们检察院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公益诉讼,那样线索就会更多。”“我觉得可以打造个响亮的公益诉讼品牌,以利于工作推动。”2月22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内异常热闹,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在为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评议,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察监督的“镜子”,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不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满足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据介绍,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大“利器”。近年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将196名网格员聘为公益保护监督员,让公益诉讼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与区纪工委监工委、区社会事业局、区环保局、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近四年来,该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0件,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涵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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