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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北京医保”公众号22日消息,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补充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支付之余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管理,“支持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各区利用财政资金资助困难群众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中新财经)
关键词: 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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