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市场的主力军之一,尤其是当前涌现的新就业形态,让大学毕业生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对于高校就业指导职能部门来说,如何让党的二十大精神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落实到推动就业创业具体工作行动中去,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育现代化建设人才作出积极贡献显得尤为重要。
【资料图】
开展生涯规划
组织教育行动
要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高质量就业,首先让学生对职业生涯有所认知,并具备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实现就业的精准定位。即以职业方向为前提,设置探索性活动。基于这点,高校可以推出生涯体验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品牌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生涯规划意识,找到正确的职业和就业方向。其次,高校应立足现有资源,努力拓宽学生眼界,从而实现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如举办各类名企访谈、创业论坛等系列品牌活动,力求帮助学生进一步拓宽就业创业途径,增加对行业和企业的认知、了解,获得一定的社会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帮助毕业生顺利实现从学校到职场的过渡,可以组织开展就业特训营、供需双选等就业创业辅导相关活动,为实现学生就业身份转变打下坚实基础。
拓宽就业市场
落实指导帮扶
要通过新就业形态更好地推进充分就业,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就要千方百计扩宽就业渠道、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帮扶,抓实抓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就业工作大局稳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在拓宽就业市场上,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多举措、多类别拓展就业基地。持续深入组织实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依托“云就业平台”等跨平台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桥梁,举办各类线上线下经常性的招聘活动,实施立体化就业市场格局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区域、行业及平台的就业基地体系等。在实施就业帮扶方面,一是充分利用资源推行校友就业促进计划,将精准就业帮扶与就业能力提升、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同步实施,聘请校友为就业导师,采取1名校友帮扶1名毕业生的“一带一”方式,托底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二是实施“责任包干制”,学校领导班子、院系和部门负责人及就业工作人员对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三是“点线面”结合,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服务”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咨询与指导服务,提升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能力。
创业带动就业
形成能力体系
要通过新就业形态,将创业打造成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不仅仅指狭义的创办企业、开创事业,更深远意义上是一种价值创造,能够为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注入新动力与活力,是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内在要求。
持续引导学生,培养创业精神。创业精神体现在主动做事的心理状态,表现为领先行动、敢于创新和勇担风险。领先行动是指敢为人先,敢于尝试新鲜事物。创新是一种探索新思考逻辑、新方法、新流程或新工具的行动。勇担风险,能够培养学生的抗挫能力、担当精神。
积极鼓励学生,运用创业思维。创业思维体现在思考问题的方式,核心逻辑是行动、互动和转化。通过自身行动验证和迭代自己的想法,最终把想法变成现实。
全面锻炼学生,培养创业能力。创业能力即应用知识解决真实问题,从而创造价值的能力,要通过学习和实践锻炼,让学生形成以探索和创造为主的核心创业能力体系。
总体来说,新就业形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高校就业职能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在强化双创教育、实践教学、人才培养和就业指导服务过程中,不断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帮助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作者:张胜利,系湖南农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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