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近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叶麂、寿带等野生动物列入了新“三有”名录,而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名录。
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陆生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新名录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叶麂,是此次名录调整里的新增物种。“根据分类学研究的新成果,我国目前在西藏等地有叶麂的分布,但种群面临着一定威胁,也还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叶麂优先列入新‘三有’名录,符合生态优先的原则。”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金崑表示。
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全国鸟类环志中心主任钱法文说,寿带这种鸟类此次列入新“三有”名录,主要考虑到它外形优美,通常在绿水青山的环境下生活,近年来在摄影界广受关注,具有广泛认可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
“我关注到,新名录将6种旋木雀属鸟类列入其中,非常高兴。”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孙悦华告诉记者,旋木雀是森林里常见鸟类,对防治森林病虫害很有益处。此次调整,体现了新“三有”名录在生态保护的全面性方面有了明显加强。
记者发现,野猪已被调出“三有”名录。金崑解释说,野猪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很多区域种群数量过高,符合调整基本原则。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28个有野猪分布,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
他同时表示,将野猪调出名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野猪调出名录后,开展猎捕活动程序更加简便,但仍然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崑还说,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后,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而果子狸等不依赖于野外资源、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不再列入新“三有”名录。“适当放开果子狸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除食用之外的市场多元化需求,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金崑认为。
此外,新“三有”名录还对原名录所列物种中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的,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且在我国已无野外种群的,以及在我国广泛分布、种群数量较大、无灭绝风险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几种情形予以调出。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正旺说,此次“三有”名录调整,在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基础上,充分考虑有关物种的种群变化、面临的威胁、社会关注度等多方面因素,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科研需要、有利于社会发展。
他进一步说,对脊椎动物,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对无脊椎动物,由于其种类繁多、多数种类数量庞大,对某些确有必要保护,且符合调整基本原则的种类予以列入。
“通过调整、扩大‘三有’名录保护范围,将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非法经营利用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保护管理能力和社会公众保护意识的提高,推动我国自然生态的保护和改善。”张正旺说。(记者:胡璐、严赋憬 海报设计:贾稀荃)
[责任编辑:杨景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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