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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据《人民日报》报道,有多封读者来信反映一些在线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培训质量不高、退费难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甚至为了“卖课”诱导消费者贷款分期消费,消费者维权困难。
“考试包过”“推荐兼职”“快速拿证”……近年来,伴随着人力资源评估师、健康管理师、碳排放管理师等新兴职业的兴起以及“斜杠青年”观念的普及,多语种、新媒体操作等技能需求的上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希望通过在线培训、考证获得一技之长,拿到就业求职的新砝码,然而在线培训兴起随之而来的种种乱象却在浇灭人们的热情。
培训机构及教师资质造假,培训质量堪忧,“包过拿证还介绍就业机会”“考试包过不过包退”的承诺难以兑现等虚假宣传问题频出,甚至还出现了“培训贷”等诱导学员分期付款消费等问题。满怀憧憬的学员花费上千元后得到的不仅是“注水”的课程,更可能陷入“停课不停贷”的贷款漩涡中,成为被割的韭菜。
我国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包过”“包就业”等“画大饼”式的宣传口号本质上都是诱导消费的话术,已经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虚假宣传,而为了牟利诱导贷款,甚至中途跑路的行为可能涉嫌欺诈,触犯刑法,害人害己实在不该。
对于这些骗人的在线培训必须下重拳整治。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治理“培训贷”骗局。银保监会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对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相关金融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平台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相关贷款机构理应加大对用户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审核力度,杜绝“培训贷”成为新型“套路贷”,侵害消费者权益。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在线培训机构的整顿和规范。首先,在线培训本应是一片自主学习的沃土,教培机构应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不要让教育培训成为坑人的工具。其次,要加强在线教培机构的源头监管。现实中,大多在线培训机构无实体办公地,无固定师资资源,“飘忽于云端”,一旦出现问题难以维权。互联网平台要加强源头监管,对于上线的培训机构应加强资质、内容审核,避免给问题机构引流,杜绝违规机构上线,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求职、求证心切的消费者也需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包过”“包退”承诺,别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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