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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5月26日电(通讯员王畅)自称“央企高管”的好兄弟实则官司缠身、债台高筑,不惜更改姓名以隐瞒自身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当冯先生(化名)发现好兄弟刘某甲(化名)竟是个“老赖”,眼前一黑,这才明白为何迟迟要不回那100多万的“借款”。
2019年,受害人冯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某央企高管的刘某甲,得知刘某甲刚到上海杭州两地,人生地不熟,冯先生常常带他参加应酬,为他引荐新朋友。一来二去,两人很是投机,冯先生回忆:“刘某甲表现得很真诚,他当时说很庆幸认识了我这么好的大哥,我也真心把他当兄弟。”
几个月后,刘某甲说自己在经营“网红直播带货”“西藏养牦牛”“网络媒体培训”等多个大项目,急等用钱,开口向冯先生借款150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内会还。出于信任,冯先生当即同意。但当冯先生按照约定时间向刘某甲催款时,却总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归还。
时间一晃,来到2021年。冯先生偶然间发现,“刘某甲”不是这位好兄弟原先的名字,其原名叫“刘某乙”。此时已经察觉出异常的冯先生立即上网查询,果不其然查到了这个“兄弟”满满的“老赖史”:刘某乙在老家身背20多起民事诉讼官司,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而此前冯先生通过“刘某甲”这个名字没有查到过不良记录。冯先生长叹:“完了,被他骗了!”
除了冯先生自己,他周边认识“刘某甲”的朋友也都或多或少被“借”了钱。在他们眼中,“刘某甲”口才很好,人脉很广,个人形象非常高大上,其制作的简历显示个人履历十分光鲜,常常说自己手握很多可以赚钱的项目。隐瞒真实姓名后,“刘某甲”利用央企高管等名衔的人设包装蒙蔽了受害者的双眼。
经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该“刘某甲”原名“刘某乙”,在还未正式更名之前便对外自称“刘某甲”,结识冯先生等人时故意隐瞒自己当时的真实姓名,使受害人无从查得“刘某乙”的债务、不良征信记录以及诉讼情况。
经查证,2019年之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刘某乙”有关的民事合同或借贷纠纷的裁判文书共有7份,涉案款超过2000万元,其中2019年5月8日,法院对刘某乙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通过详细调查受害人受骗过程、审计相关银行账户流水,检察官查明了刘某甲的借款金额及借款去向。2019年下半年,刘某甲在明知自己债台高筑、官司缠身,已被列为失信人员、毫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姓名、头衔、编造项目投资周转等理由,分别骗取多名被害人数百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债务、生活消费等。
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甲提起公诉,4月28日,浦东新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以诈骗罪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责任编辑:杨晓]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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