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一事在当地引起热议。涉事的是南宁当地一家停车公司,名为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有网友晒出欠费截图,有车主竟在这家公司欠缴停车费高达几万元。同时,这家公司和当地一家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消息,也遭到网友吐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是南宁市国资委间接100% 控股的子公司。慧泊停车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
针对网络舆论争议,5月18日,南宁市政府连续发布两则公告,宣布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出台优化道路停车收费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当地网友的吐槽集中在哪些方面?有关部门将如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近日,南宁“ 慧泊停车”突然火了。多位南宁当地网友反映称,目前慧泊停车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几乎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停车运营。
在不同的路段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有些路段收费比较高的,一天停车费就可能达到上百块钱。南宁市民杨女士(化名)说,此前她曾在一条非繁华地带,停车一晚被收费90多元。
相关截图
一张反映停车贵的图片,在网上疯传。图片显示:多辆车主停车欠费高达数万元,最多的6万多元,最少也2万多元。但这张照片的真实性不得而知。记者向慧泊停车客服求证,也未获证实。慧泊停车客服对记者表示,收费标准是由市政府制定的。
客服:对不按规定支付停车服务费的停放者,停车场经营者有权劝阻并依法追缴,对使用道路停车位未按规定支付的,而且拒不补缴的,依法纳入信用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针对南宁网友质疑收费标准问题,南宁市发改委公开回应称,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在市域内施行分时段分区域差异化停车收费,从2017年3月开始实施延续至今。与同类城市相比,南宁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同时,南宁市也实施了多项停车收费惠民举措。
南宁市政府5月18日发布的公告
针对部分车位划定不合理问题,南宁市交警支队回应称,截至2023年4月底,南宁市汽车保有量255万辆,配建的路外停车泊位缺口大。下一步,将严谨开展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工作,优化道路通行空间。
南宁公交集团也针对网友反映回应称,将对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南宁慧泊公司,在执行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正在全面梳理、排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坚决从严从重处理乱收费现象。对收费人员和热线客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上岗。
5月19日晚,广西新闻网发布的最新消息
南宁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评估,在充分听取广大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按照相关程序,不断优化调整收费标准,合理划定车位,加强对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目前,在我国北京、广州等部分城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但记者在南宁市政府官网查询发现,当地更新于2022年11月30日的《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并没有这一收费项目。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彭錞对中国之声表示,这意味着南宁市慧泊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并没有进入财政渠道。
彭錞:这就说明它(南宁)把应当进入到财政渠道(的收费项目),用企业的方式来做了。我个人认为这就可能涉及违法行政的问题。国企收费它肯定是有一个转授权的,因为国企并不享有当地公共道路的所有权,但是这种转授权的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笔钱怎么用的,去哪了,根本就不清楚。相当于国企可以跟政府自己来随意决定。
彭錞还表示,从法理和多地实践发展趋势来看,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费,应当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模式,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纳入国库,即便是要委托企业代收,也应当通过公开竞标,而不能成为不透明、不公开的“ 糊涂账”甚至“ 小金库”,这也是部分公众产生质疑的根源所在。
彭錞:从实践来看,其他的城市可能都是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来走的,但是初步看,现在它(南宁)没有按照这条线走,所以它无论是从法理还是从实践上来讲,都可以说于法无据。
彭錞还表示,从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来看,当地并未将公共道路停车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模式,而是由企业独家运营,这在全国许多地方至今并不罕见,但从法理上讲,收取公共道路停车费是代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地方政府为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成本而展开的公益性管理活动,而非营利性的经营性活动,理应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遵循公开、透明、收支两条线等管理要求。在这方面,北京走在了前面,从2019年起将公共道路停车费全面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在彭錞看来,南宁部分群众提出的质疑,不仅涉及收费的标准,更指向收费的依据和管理模式。
彭錞:实践当中很多城市采用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这种模式,相对来讲,要比南宁更合法理,也更符合公众对于这样一种收费的认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众会质疑,这里边不应当由企业来出面,或者即便由企业来出面,也应当有一种市场化的方式,这说明公众是有直觉的,他觉得这个事是公家的事,不应当是一个企业来垄断,核心是这个问题。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也表示,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标准制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广泛征求意见。其用途和流向,也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苏培科:尤其在公共道路上划施的停车位收费,必须要公示其用途,接受社会监督。这个收费的话,就变成了部门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监督它的使用方向,否则的话,就变成了一个纯粹收钱的途径,跟我们的公共管理目标就背道而驰了。
针对停车欠费追缴方式不适当问题,昨晚,当地官方媒体发布消息称,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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