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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襄阳女子将丈夫下体剪掉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该处罚引发网友强烈质疑。
根据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上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杨某,1月25日21时许,在位于襄阳市的杨某哥哥家中卧室将丈夫张某位于生殖器上的阴茎剪掉。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拘留自2023年1月26日至2023年2月5日。
警方对杨某的处罚决定书
对于该处罚决定,部分网友觉得处罚过轻。那么该如何解读警方目前对杨某的处罚决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轻则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由于杨某丈夫伤情鉴定报告还没做出,警方可以先对杨某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是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将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后果,即可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需要依法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目前只是做出行政处罚,如果涉嫌刑事犯罪,还需要法院审理以后再定罪量刑。
海报新闻记者查询到,根据我国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关于“盆部及会阴损伤”部分相关内容: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属于重伤一级;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龟头缺失达冠状沟、重度排尿障碍,均属于重伤二级;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龟头缺失1/2以上,均属于轻伤一级;龟头部分缺损、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均属于轻伤二级;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阴囊皮肤挫伤、睾丸或者阴茎挫伤、均属于轻微伤。
面对公众强烈关注,当地警方回应:目前对杨某治安处罚是暂时的。即公安机关正在等鉴定报告,待报告出来后会根据结果追究杨某的法律责任,并明确表示若达到轻伤,就一定会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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