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6日讯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2年6月开始,山东将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城市编制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明确禁设区、控制区和展示区,避免“千城一面”。
《通知》要求,各市要坚持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引领,以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构建城市视觉秩序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品质,助推文明城市建设。通过试点工作,建立规划引领、部门联动、智能监管、多元共治的新机制,总结形成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水平。
试点工作自2022年6月开始启动,分为专项规划编制、整治提升、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时间1年左右。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顶层制度建设,根据城市空间规划和《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编制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明确禁设区、控制区和展示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有机融合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等,避免“千城一面”。试点城市可将建成区全域或部分重要街区作为试点范围,依据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方案或导则。
试点城市要全面排查现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建立拆除、规范、提升分类工作台账,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原则,开展整治提升行动,规范广告设置,消除安全隐患。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新取得设置许可或延期许可的户外广告,要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提出设置要求和提升标准,构建有序化、特色化的城市轮廓线。
闪电新闻记者 唐福晨 报道
关键词: 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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