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9日讯为贯彻落实市委“1+233”工作体系要求,4月14日上午召开烟台市乡村振兴大会,会上印发了《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着力优化农业产业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政策聚焦农业“1+6”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筛选确定一批市级优选农业重点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投资5%、其他投资1%的比例,最高1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企业当年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发生的2000万元以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300万元以上新增贷款,市财政按照2%利率给予贴息。支持果业高质量发展,对新改建500亩(含)以上、1000亩(含)以上的苹果“大果园”,每亩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另外,在装备型海洋牧场创新发展、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机械化和数字化转型、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等方面均出台了相关激励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进一步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关键词: 农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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