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021年沙洋县长湖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渔业生态补偿活动在后港镇长湖吴家湾码头举行,现场向长湖放流了花鲢、白鲢等鱼类600余万尾。
“花鲢、白鲢这些品种的鱼类比较容易存活,作为典型的滤食性鱼类,以浮游生物、杂草和有机碎屑为食,能进一步改善水域渔业资源种群结构,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沙洋县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丁克军介绍,此次放流的鱼苗总价值约15.4万余元,其中包含16名非法捕捞人员生态修复补偿资金3.48万元。
“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也是重要的国家级鲌类种质资源保护区。针对非法捕捞行为对长湖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破坏,除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外,还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支付生态修复补偿费用。”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贤双表示,非法捕捞案件,以恢复性司法为主,起诉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恢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记者 童晨曦 通讯员 王紫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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