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2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积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积福利用担任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刘积福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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