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何海燕 通讯员辛影)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印发《新疆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聚焦提升检察听证质效,指导自治区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听证工作。
《实施细则》共11章61条,单设“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准备”“听证会程序”等章节,对听证会具体参加人、听证员回避、听证会主持人确定等内容作出细化和规范。其中,单设“听证案件范围”章节,对一般情况下开展听证案件范围和“四大检察”各类案件的范围予以明确,并专门强调自治区各级检察院开展听证工作应坚持“数量是基础,质效是关键”的理念,突出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和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做到所有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在“听证制度机制”章节,将202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机关在听证工作中形成的7项制度机制固化下来,建立健全听证工作检察长“一把手”负责制、听证工作及时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听证典型案例征集和发布制度等机制,通过形成长效制度机制,全面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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