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到光明区调研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成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海绵城市”作为现代城市发展理念还没有得到全社会的认同,特别是在不同部门主导建设过程中对海绵城市的功能意义缺乏了解,比如将已建成的透水铺装海绵设施改造为石材铺装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通过约束性指标强化建设要求。
2015年,国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深圳以光明区凤凰城为试点区域入选第二批试点城市。光明文化艺术中心作为海绵城市的典范,该建筑设置绿色屋顶10174平方米,场地铺装采用拼接透水铺装形式8890平方米,设置雨水花园1500平方米,结合地下室设置700立方米蓄水池,收集的雨水回用于水景补水、路面冲洗、绿化浇洒。通过这一系列设计应用,该项目实现了全年84%的降雨量就地消纳利用,年均可回用雨水约2万立方米。
据了解,在过往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高强度开发改变了原有生态底本和水文特征,带来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就是要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已由项目向片区转变,但在公园绿地、广场、河湖水系等公共空间设施建设、大型绿色基础设施联通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总体是“小海绵”项目散布、“大海绵”体系没有形成。(记者 彭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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