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核定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核定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为0.018元/人公里,核定的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20年3月15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相比去年和前年0.024元/人公里的标准,每公里下调0.006元/人。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汽车客运票价构成为: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率(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客运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营运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按人次公里收取的燃油附加费是汽车客运票价的重要组成。
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后,各地需做好相关线路道路客运票价核定工作。(记者梁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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